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和考察安排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組織實施2023年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確定人選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以及筆試、面試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為體檢、考察人選。
(二)組織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嚴格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人選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主要社會關系、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人選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七、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職位)的報考者,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確定為該職位的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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