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面試考場規則公布
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面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紙質)參加面試,兩證缺一不可。考前,考生須密切關注相關網站,在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達候考室,逾時未至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自備),候考過程全程佩戴口罩(身體如有不適可舉手報告工作人員),進入面試室時摘下口罩進行面試。
三、考生不得著行業制服或可明顯識別其身份的標飾、服裝。
四、考生進入考點時須在考點入口處刷身份證簽到并查詢本人所在的候考室。
五、考生進入候考室前,須接受候考室工作人員安全檢查,主動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交工作人員管理,不主動上交手機等通訊工具的,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除“兩證”、書籍、資料外,書包等物品不得帶進候考室。考點統一設置禁帶物品放置處,但不負保管責任,請考生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達考點。
六、進入候考室后,應自覺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員核驗。按要求進行抽簽,領取抽簽號牌。
七、進入考場范圍(自進入候考室起),不得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意走動。在引導員引導下前往面試室時,須帶齊個人物品,聽從引導員引導。如需上洗手間,須經工作人員允許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
八、進入面試區,未進入面試室前,原則上不允許考生上洗手間,特殊情況,須報考務組同意后,由引導員陪同返回候考區上洗手間。
九、進入面試室后,只能向考官報抽簽號,不得做自我介紹;面試過程中,考生須聽從主考官指令,不得超過規定的答題時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單位、學校名稱、筆試成績等個人信息。違者按違紀處理。
十、不得在面試題本上涂寫。離開面試室時,不得將面試題本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違者按違紀處理。
十一、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引導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逗留)到待分室等候領取本人《面試成績通知單》。考生領取《面試成績通知單》后需簽名確認并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十二、考生須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對不予配合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將面試試題內容以任何方式對外泄露,否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其報考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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