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公告
湖北省公務員局發布最新公告
2023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1月9日起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已經報考涉密等線下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網上注冊報名,如果重復報名繳費則網上報名無效,也不退還報名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1 月10日至1月15日,湖北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發布一次報名數據,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序;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行為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報名資格網上初審。報考人員可于1月10日至1月17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或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1月16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報考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其他招錄資格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錄機關聯系。省直機關、省監獄戒毒系統和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信息發布網站下載”欄目查詢,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招錄機關聯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網站查詢或咨詢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網上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享受減免考務費用政策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政策減免費用申請”流程上傳證明材料在線申請減免報名費。未按期繳費確認或申請減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改報職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報考線下職位的人員,由招錄機關確認繳費并發放準考證。面向村(社區)干部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職位,不收取報名費,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
(一)筆試科目
報考面向村(社區)干部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
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2月26日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科目
2月26日上午 9:00-12:00 綜合知識測試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根據考試報名等情況,將在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設置考點。
信息發布
報考湖北省直機關、省監獄戒毒系統和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可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職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錄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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