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和考察安排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組織實施全區2023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為確保考試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按照每個職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該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優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經過體檢考察后,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擇優選用。
(一)體檢
1.體檢機構由自治區和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
2.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
3.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進行,其中報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和相關規定進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員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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